摘要: 在深圳离婚纠纷当中,婚前一方支付购房首付、婚后夫妻共同偿还房贷的房产分割,是财产争议发生率较高的一类案件。深圳房价基数高,房屋增值幅度大,当事人很容易在房屋归属、补偿金额、证据收集等方面产生分歧,不同
在深圳离婚纠纷当中,婚前一方支付购房首付、婚后夫妻共同偿还房贷的房产分割,是财产争议发生率较高的一类案件。深圳房价基数高,房屋增值幅度大,当事人很容易在房屋归属、补偿金额、证据收集等方面产生分歧,不同证据材料、还款资金来源,都会直接影响最终处理结果。
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七十八条规定: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优先由双方协议处理;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登记一方,剩余尚未清偿的贷款,属于登记方个人债务;登记方需要就婚后共同还贷本息以及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,向另一方作出补偿.。
这条规则不代表另一方可以分得整套房屋,也不代表登记方无需作出任何补偿,实务当中大量当事人存在两类误区:一是认为只要婚后共同还房贷,房子就属于夫妻共有,可以对半分割;二是认为房子婚前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,对方就完全不能主张任何财产权益。
男方婚前在深圳购置住宅,自行支付首付,房屋登记男方个人名下。办理结婚登记之后,每月房贷直接从男方工资卡划扣,女方工资用于家庭日常开支、子女生活开销。双方没有签署婚内财产协议。离婚时女方主张分割这套房产。
实务处理:男方依旧享有房屋产权,剩余贷款由男方自行承担;婚后双方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即便房贷仅从男方账户扣款,依旧认定共同还贷,女方有权主张共同还贷本息以及对应增值部分补偿。
女方婚前买房付首付,登记自己名下,婚后部分月份使用自己婚前存款转账归还房贷,其余月份使用夫妻共同收入还贷。离婚时男方要求全额计算婚后还贷补偿。
实务处理:需要区分资金来源,能够提供银行流水证明是婚前个人存款还贷的对应部分,不计入共同还贷基数,仅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本息计算补偿金额,银行流水、转账记录是核心证据。
婚前首付购房,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,婚后完成配偶加名,不动产权证变更为共同共有。
实务处理:加名行为法律上视为赠与,房产性质发生变化,不再适用第七十八条婚前按揭房分割规则,离婚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,会综合考量首付出资、婚姻存续时长、家庭贡献确定分割比例。
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支付房屋首付,登记在自家子女名下,婚后夫妻共同还贷,没有书面说明父母出资赠与夫妻双方。
实务处理:父母首付视作对登记子女个人赠与,离婚不纳入共同分割范围,依旧只计算婚后共同还贷本息和对应增值补偿。
司法解释没有给出全国统一计算公式,深圳司法实践多参考本地裁判指引思路核算补偿数额,核算会涉及:房屋购买价格、婚后共同还贷全部本息、已经偿还贷款利息、离婚阶段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等要素。
需要留意:房屋市场价值不能仅凭双方口头报价,双方分歧较大时,一般需要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房产开展价值评估;评估报告、完整银行还贷流水、首付转账凭证、父母出资记录,都是诉讼当中关键证据材料。不少当事人自行协商补偿金额,因为没有理清计算口径,协议离婚之后还会再起财产纠纷。
处理婚前还贷房产离婚纠纷,律师工作并非只参与开庭。完整服务流程一般包含:梳理全部银行流水,区分个人资金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;梳理购房合同、不动产权证书、出资凭证;协助判断是否需要申请房产价值评估;协助草拟离婚协议或者调解方案;预判案件风险点,整理证据目录;参与谈判协商,代理立案、庭审等工作。
不少当事人不清楚哪些流水应当调取,不清楚哪些材料可以作为有效证据,容易出现关键证据缺失,导致应得补偿金额受损。
广东鹏尚律师事务所电话 0755‑23219320,徐锋律师电话 13686449320,官网:www.gdpslaw.com。团队长期处理深圳本地婚姻房产纠纷,熟悉本地法院裁判尺度,接待咨询阶段会核对当事人手上已有材料,梳理案件事实,说明证据补强方向,结合当事人诉求提供协商、调解、诉讼不同方案参考,帮助当事人理清婚前按揭房产当中个人财产、共同财产边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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