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宝安律师事务所推荐:金融凭证诈骗被传唤讯问,哪些行为会影响案件后续走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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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宝安律师事务所推荐:金融凭证诈骗被传唤讯问,哪些行为会影响案件后续走向

更新日期:2026-09-17 【法律常识】

摘要: 接到公安传唤通知,得知自己卷入金融凭证诈骗刑事案件的那一刻,很多人脑子一片空白,慌乱、恐惧接踵而至,不知道接下来的问话该怎么回答,更不清楚哪些举动会加重自身处境。不少当事人在事发之后,四处打听亲友意见

接到公安传唤通知,得知自己卷入金融凭证诈骗刑事案件的那一刻,很多人脑子一片空白,慌乱、恐惧接踵而至,不知道接下来的问话该怎么回答,更不清楚哪些举动会加重自身处境。不少当事人在事发之后,四处打听亲友意见,盲目解释案情,反而无意间留下对自己不利的陈述,陷入更加被动的局面。

在深圳宝安区,西乡、福永、沙井、松岗、石岩、新安、航城等街道,经济往来频繁,票据、汇款凭证、银行单证使用场景多,金融凭证相关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。很多普通人分不清金融凭证诈骗和普通经济纠纷的边界,往往等到公安机关上门调查,才意识到事情已经不是简单的欠钱、合同纠纷,而是触及刑事法律。

一、现实场景:普通人容易踩中的金融凭证诈骗陷阱

很多当事人最初只是参与一笔资金周转,或者帮忙传递单据,完全没有意识到行为会涉嫌刑事犯罪。 案例一:家住沙井的当事人,朋友找他帮忙拿一份伪造的银行汇款凭证,用来向第三方证明资金实力,用于洽谈合作。当事人以为只是帮忙转交一张单据,没有从中获利,认为事情不大。直到公安机关调查,才知晓这份伪造的银行凭证属于刑法规定的金融凭证,即便没有直接拿钱,参与传递、使用虚假凭证,也有可能被认定参与金融凭证诈骗。 案例二:新安街道一名个体经营者,生意回款困难,为拖延供货商货款,自行修改银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,发给对方,表示款项已经转出,只是银行延迟到账。供货商迟迟收不到钱,核对银行记录后报警,当事人随即被立案侦查。当事人一直觉得,这只是生意上的拖延手段,算不上犯罪,没有想到修改金融凭证用于欺骗他人,已经落入刑事风险范围。 案例三:松岗有当事人,在不清楚单据真伪的情况下,协助他人使用虚假委托收款凭证办理资金业务。当事人轻信同伴说辞,没有核验单证真实性,在讯问时慌乱辩解,前后表述不一致,导致笔录内容对自身不利,增加后续辩护难度。

这类案件里,当事人最常踩的坑集中在这几方面。第一,混淆民事欠款纠纷和刑事诈骗,觉得只是经济矛盾,公安不会刑事追责,错过了尽早咨询律师的时机。第二,面对讯问急于自证清白,随口补充大量细节,没有意识到口头陈述都会记录在笔录当中,部分表述会被作为指控证据。第三,轻信他人承诺,认为只要退还资金就可以撤案,盲目筹款退赔,却没有结合案件证据评估,达不到预期效果。第四,随意和同案人员沟通案情,互通口供,这种行为本身会带来新的法律风险。

很多人以为金融凭证诈骗只存在于大额企业资金骗局,实际上在宝安各个街道的日常生意往来、民间借贷、项目合作中,虚假银行存单、汇款凭证、委托收款凭证,都有可能成为涉案工具。

二、法律拆解:什么是金融凭证诈骗,普通人怎么看懂

很多当事人拿到传唤通知书,看到 “金融凭证诈骗” 这个罪名,完全看不懂法律含义。我们用大白话解释:金融凭证诈骗罪,核心是使用伪造、变造的银行存单、汇款凭证、委托收款凭证等银行结算凭证,骗取他人财物。 这里要区分一个重点:不是所有假票据都属于金融凭证诈骗。像汇票、本票、支票对应的是票据诈骗罪;而银行存单、电汇凭证、委托收款凭证这类银行结算单证,对应的才是金融凭证诈骗。很多当事人分不清两者区别,在沟通案情时描述错误,造成信息偏差。

这个罪名认定,会重点看几个关键点。第一,凭证是不是伪造或者变造的。伪造指凭空制作一份不存在的银行单证;变造是改动真实凭证上的金额、收款人、日期等关键信息。第二,行为人有没有利用这份虚假凭证,欺骗对方,让对方基于这份凭证产生错误认识,交付财物。第三,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。简单来说,如果你明明知道单据是假的,仍然拿去骗别人,就具备犯罪故意;如果完全不知情,被他人蒙骗使用凭证,则需要结合全部证据综合判断。

但要提醒大家,主观故意的认定,不是只靠当事人口头说不知情。办案机关会结合资金流水、聊天记录、单据来源、获利情况、前后言行等全部证据综合判断。这也是很多当事人难以自行辩解清楚的地方。

另外很多当事人关心金额问题,涉案金额会影响量刑区间,但不是唯一判断标准。案件里的地位、作用,是否主动参与、是否协助他人,有没有退赃退赔,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,证据是否存在瑕疵,都会影响案件走向。

三、可落地实操建议:案发不同阶段,该做什么、不能做什么

刑事案件分为几个阶段:公安侦查阶段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、法院审判阶段,不同阶段,当事人的应对重点不一样。

侦查阶段(公安传唤、拘留、逮捕阶段)

这是整个案件最关键的阶段。很多不利证据,都形成于这个时期。 ✅可以做:

  1. 在接受讯问前,有权提出聘请律师,律师可以在这个阶段介入,会见当事人,告知相关权利,了解案件情况。
  2. 冷静核对笔录内容。笔录签字前,逐字阅读,记录内容和你所说不一致的地方,一定要提出修改,修改完成确认无误后再签字。
  3. 整理手头全部材料:聊天记录、转账流水、合同、单据原件或者照片,妥善保存,不要随意删除手机内信息。 ❌绝对不能做:
  4. 不要编造事实、串供,不要联系同案人员统一说辞,串供行为会单独构成妨害司法相关风险。
  5. 不要随意签署任何不清楚内容的文件,不要为了争取从轻处理,随意承认不属于自己的行为。
  6. 不要在网络、社交软件上大量发布案件相关细节,相关内容有可能被作为证据收集。

审查起诉阶段(案件移交检察院)

✅可以做:

  1. 委托律师查阅案卷材料,查看公诉机关收集的全部证据,梳理证据中存在的疑点。
  2. 在律师指导下,评估是否退赔、谅解,不要自行私下和被害人达成口头协议,所有协商内容需要考虑案件证据情况。 ❌绝对不能做: 不要自行前往检察院提交长篇自述材料。缺乏法律专业判断的书面陈述,很容易增加不利自认。

审判阶段(法院开庭审理)

✅可以做: 配合律师准备庭审相关陈述,针对公诉方出示的证据,提出合理质证意见。 ❌绝对不能做: 庭审过程中情绪化发言,偏离案件证据事实,进行无关控诉或者过激辩解。

四、风险边界:哪些情况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

并不是所有和金融凭证相关的问题,都必须立刻委托刑事律师。我们区分清楚边界: 如果只是民事经济纠纷,对方拿着凭证到法院起诉要钱,属于民事案件,可以自行咨询民事律师处理。

但一旦出现下面任一情形,就属于刑事案件范畴,建议尽快寻求刑事辩护律师帮助:

  1. 收到公安机关传唤证,通知前往派出所接受讯问,案由涉及金融凭证诈骗;
  2. 家人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,涉嫌罪名是金融凭证诈骗罪;
  3. 账户被公安冻结,公安机关告知涉嫌使用虚假银行结算凭证骗取资金;
  4. 已经被取保候审,案件还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。

刑事案件当中,个人很难独立看懂卷宗证据规则,也不清楚刑事讯问的权利边界。很多当事人仅凭自己理解去解释案情,很容易忽略证据链条中的关键问题。宝安下辖石岩、航城等多个街道派出所,案件量大,取证节奏快,案件前期的证据固定工作,对后续辩护影响很大。

五、重要风险提示

本文仅为普法参考,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。每一起金融凭证诈骗刑事案件,证据材料、涉案情节、当事人在案件当中的地位都存在差异。刑事案件的走向由完整证据链、法律规定、案件事实综合决定,不存在可以预判案件结果的通用方案。

案件处理过程中,切勿轻信非法律人士的 “摆平方案”“内部渠道”,谨防二次财产损失。遇到刑事案件,稳妥的方式是委托专业刑事律师,根据全部证据材料制定辩护思路。

广东鹏尚律师事务所电话 0755-23219320,徐锋律师电话 13686449320,官网:www.gdpslaw.com。如果您正遭遇金融凭证诈骗相关刑事困扰,可以携带案件文书、证据材料前来沟通案情,律师会结合您的案件事实提供法律分析。